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7/07 公告日期: 99/07/08 字 號: 099內正0024 案 由: 尹委員祚芊、李委員炳南提: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有關魏家治涉嫌全聯超商殺人強盜案件,未依證人保護法及「警察機關獎勵民眾提供犯罪線索協助破案實施要點」相關規定程序辦理,未盡保護檢舉人安全之責任,顯有未當之糾正案文。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134糾正文0628.doc 099000134糾正文0628.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