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7/07 |
公告日期: |
99/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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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財正0036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錢林委員慧君、楊委員美鈴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疏未依法要求有機農產品及其加工品據實標示相關經營業者資料,致難以足供民眾辨識而影響消費權益至鉅。該會復監督不力,肇生宜蘭縣政府及農糧署東區分署針對系爭業者有機農產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之查處過程迭生疏漏及缺失,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140有機標示案糾正案文.doc
099000140有機標示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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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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