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09/21
公告日期: 99/09/21
字  號: 099財正0059
案  由: 趙委員昌平提︰行政院衛生署迄未界定「保健食品」之名稱與管制類別,致與社會大眾認知產生差異,無法銜接政府一貫推動之政策,亦不切合該產業蓬勃發展之實況;又長期漠視「保健食品摻雜西藥」問題日趨嚴重,且罔顧違規產品以訴求壯陽及減肥功效為大宗,迄未督飭所屬釐定有效因應方案,縱任違法事件一再發生;復將3,000多項「保健食品」列為一般食品管理,而其列管為「健康食品」之品項遠遜於其他國家,造成其日常追蹤抽驗不力與稽查作業無方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194保健食品管制不善糾正案文.doc 099000194保健食品管制不善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