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11/03 |
公告日期: |
99/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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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財正0067 |
案 由: |
趙委員昌平、李委員炳南、劉委員玉山、楊委員美鈴提︰經濟部水利署與自來水公司歷年來疏於辦理曾文水庫與南化水庫之浚渫工作,實際清淤率皆低於1%,有違其組織法規規定之職掌工作;另該署、自來水公司及嘉南農田水利會皆未依法定期辦理曾文、南化及烏山頭水庫之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233曾文三水庫案糾正案文(上網).doc
099000233曾文三水庫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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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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