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11/03 |
公告日期: |
99/11/03
|
字 號: |
099財正0068 |
案 由: |
趙委員昌平、李委員炳南、劉委員玉山、楊委員美鈴提︰經濟部水利署欲執行集集攔河堰清淤工程,須先辦理環境影響差異分析報告,竟耗時長達3年8個月始獲得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同意備查公文,如此曠日廢時,無視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甚鉅,且歷年經本院糾正久未疏濬案亦所在多有,行政院應儘速檢討修正限制疏濬進度之相關法規;另該署未依法定期辦理石岡壩與集集攔河堰之檢查及安全評估工作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099000234石岡壩集集攔河堰糾正案文(上網版).doc
099000234石岡壩集集攔河堰糾正案文(上網版).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