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99/11/11 公告日期: 99/11/11 字 號: 099教正0022 案 由: 吳委員豐山提:中國大陸各機關於臺灣各平面媒體,明為「專輯」之態樣,實則規避相關法令,涉及置入性行銷,惟權責機關怠於查處,以無法可管等理由卸責,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099000247糾正案文.doc 099000247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