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99/06/09 |
公告日期: |
10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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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099交正0011 |
案 由: |
馬委員秀如、馬委員以工、李委員復甸提:臺灣銀行採購部辦理電腦設備共同供應契約彩色液晶顯示器之底價核定嚴重失真;決標後復對市場行情變化未能及時瞭解因應,引致爭議;嗣回復基層客戶之反映,內容使用反諷語氣;以及98年部分案件之新舊合約未能順利銜接,影響機關使用之便利性及設置共同供應契約制度之宗旨,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012台灣銀行糾正案文.doc
100000012台灣銀行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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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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