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01/13 |
公告日期: |
100/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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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教正0001 |
案 由: |
洪委員德旋提︰教育部對其補助國立體育大學辦理之95年專案補助計畫,平時管考有欠落實,復未就該校函報之成果報告及收支結算表確實審核,致渾然不知該校未依規定繳回未執行項目之經費;國立體育大學未於95年專案補助計畫執行期滿後1個月內辦理結報,復未繳回未執行子計畫部分之結餘款;另該校以校務基金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未於事前訂立相關規範以為遵循,亦未嚴予督促計畫主持人確實執行,致計畫執行結果未符研究目的;訂立「國?體育大學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後,復未能據以辦理結報,益見管控機制嚴重失調;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0140992400663.doc
10000001409924006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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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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