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02/11 |
公告日期: |
10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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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內正0008 |
案 由: |
劉委員興善提︰為南投縣政府以地方產業交流中心用途遭限制為由,未積極辦理招商,致該中心使用效能不佳;又該府與竹山鎮農會簽訂之土地及建築改良物使用協議書有欠妥當,且興建時竟申請以竹山鎮農會為起造人,致該中心迄今尚無法登記建物所有權,該府復未積極尋求有效途徑以爭取所有權,經核均屬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026南投地產中心糾正案文.doc
100000026南投地產中心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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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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