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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3/15
公告日期: 105/12/15
字  號: 100財正0012
案  由: 洪委員德旋、林委員鉅鋃、趙委員榮耀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建立之事業廢棄物申報管制系統,未盡嚴密,尚乏主動覈實勾稽機制,對現行非列管事業之廢棄物產出、清理管制,不切實際,且未妥適處理國內不可燃事業廢棄物處理容量不足窘象,造成廢鋁渣及鋁集塵灰依法處理障礙,終至不法情事迭生;高雄市(原高雄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迄未妥善處理轄境內廢鋁渣非法堆(棄)置廠房清理改善,致生民怨訾議,行政效率顯有不彰,均核有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0財正12)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056廢鋁渣案糾正案文-個資保護版.doc 100000056廢鋁渣案糾正案文-個資保護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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