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04/14 |
公告日期: |
100/04/14
|
字 號: |
100教正0007 |
案 由: |
趙委員榮耀、程委員仁宏、劉委員玉山提︰桃園縣立八德國中未依規定完成校園安全法定通報責任,延誤處理時機,並怠於處理校園安全事件致使霸凌事件迭起,損及校園學習環境之安定。校內缺乏溝通聯繫,於校園霸凌事件接連發生後,引發過半教師連署罷免校長,顯示該校校長領導無方,處事不力。該校校長室財產購置金額過高,部分物品與經費項目名目不符,且漏列財產保管等情,核有疏漏。桃園縣政府對該校屢傳校園安全事件,未能積極有效協助該校處理,亦有督導不週之責,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070e1002400025公布版.doc
100000070e1002400025公布版.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