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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7/07
公告日期: 100/07/07
字  號: 100內正0023
案  由: 吳委員豐山、李委員復甸提:桃園縣政府對於南崁溪治理基本計畫之檢討,竟延宕至94年始決定應進行全河段檢討修正;又對於義美公司南崁廠建物占用南崁溪河川區之拆除作業,藉辭推諉卸責,任令爭議持續擴大,並致與其他同屬河川區已徵收土地依治理計畫完成河川整治之處理方式歧異;復於該公司切結同意拆除地上物之條件已成就之際,猶未能依水利法相關規定執行拆除,均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123南崁溪案糾正案文.doc 100000123南崁溪案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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