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08/09 |
公告日期: |
100/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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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交正0017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提:交通部督導民用航空局執行花蓮機場擴建工程,未能考量航空旅次人數衰退,及東部鐵路改善與北宜高速公路完工後運具間競爭消長之影響,致場站完工後設施效能使用不彰;又檢討花蓮及臺東航空站組織等級標準,未能依實際營運情形調整航空站之組織編制,而有低運量卻採行高運量之航空站組織編制等級之情事,徒增人事任用及成本支出,皆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140糾正案文-花東機場2-上網版.doc
100000140糾正案文-花東機場2-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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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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