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1/03/13 |
公告日期: |
105/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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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交正0016 |
案 由: |
洪委員德旋、林委員鉅鋃、李委員復甸提:交通部督導民用航空局規劃桃園國際機場主計畫,82年及89年2次主計畫修訂僅獲行政院原則同意與部分核定,復以98年委託完成第3次修訂,期間冗長不決,且未能定案陳報核定,致桃園國際機場欠缺長遠發展藍圖,機場競爭力不若亞太地區同區位機場;又桃園國際機場第一航廈整建工程事前欠缺妥適規劃,致與業者發生履約爭議,徒生採購糾紛,整建過程中因工程管理不當,服務品質下滑,屢遭旅客埋怨;及道面整建工程,對道面採用加鋪型態決策,由加鋪之35億元增為重建之107億元,有無必要,各方評論甚多,且延宕多時遲未定案,致機場跑道服務績效遭人詬病等情,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桃機航廈整建工程糾正案文(對外公布).doc
桃機航廈整建工程糾正案文(對外公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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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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