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08/11
公告日期: 100/08/11
字  號: 100教正0014
案  由: 周委員陽山、馬委員秀如提︰行政院未能督促新聞局負起應盡之責任,解決公視前任董事任期已屆滿逾半年之久,卻遲遲未能產生新任董事會之窘境,新聞局亦始終未協調各公共媒體透過自我定位與內部整合,擬定適合各機構發展之經營策略,並進行法制與機構重組任務;該局復未本於職權監督公視基金會、華視公司及中央社之財務運作,竟無視於公視基金會董、監事頻繁介入節目製作、華視公司前總經理連續兩年未經董事會議定竟領取高達近百萬元之年度績效獎金,以及中央社社長獨斷擅專、人事糾葛等情,顯疏於監督業管之財團法人,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145糾正案.doc 100000145糾正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