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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10/05
公告日期: 100/10/05
字  號: 100財正0049
案  由: 劉委員興善提︰財政部賦稅署對地方稅之稽徵業務應負督導、考核之責,且對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之監察業務亦負指揮、監督、考核之責。惟據審計部各地方審計處室對「99年度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欠稅清理」專案調查發現,各相關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之欠稅清理作業之共同缺失頻仍,清理效能顯屬偏低,核有未盡職責情事,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難辭監督不周之咎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171地方欠稅案糾正案文-發文.doc 100000171地方欠稅案糾正案文-發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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