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10/05 |
公告日期: |
10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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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財正0049 |
案 由: |
劉委員興善提︰財政部賦稅署對地方稅之稽徵業務應負督導、考核之責,且對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之監察業務亦負指揮、監督、考核之責。惟據審計部各地方審計處室對「99年度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辦理欠稅清理」專案調查發現,各相關地方稅捐稽徵機關之欠稅清理作業之共同缺失頻仍,清理效能顯屬偏低,核有未盡職責情事,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賦稅署難辭監督不周之咎等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171地方欠稅案糾正案文-發文.doc
100000171地方欠稅案糾正案文-發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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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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