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11/02 |
公告日期: |
105/12/14
|
字 號: |
100財正0050 |
案 由: |
黃委員武次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漠視行政院函示「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認定基準,遲未導正財團法人農村發展基金會政府捐助基金比率未達50%之誤認;對於退休轉(再)任者之支薪爭議,亦未積極處理解決,復未詳實答復審計機關;又長期疏於考核代表董事是否盡責,且未確實審核董監事會議簽名單及出席費支付通知函,致不知所派代表有溢領出席費情事;另未建立完備之績效評鑑機制,考核作業粗糙草率,無法落實績效考核及達成派兼目的;經核均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100財正50)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糾正案文-公布個資保護版.docx
糾正案文-公布個資保護版.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