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10/27 |
公告日期: |
10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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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國正0014 |
案 由: |
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下稱航特部)用人失當,所屬趙○○因前一職務(特戰指揮部○營中尉副連長)涉及「營內借貸行為」而調整其職務時,竟又命其擔任該營後勤官,惟趙員任職期間,悍馬車妥善率長期低落,違反補保作業規定,命兵士將損壞零件送至民間維修,修畢卻拒不付款,致兵士迫於廠商催款壓力,攜出零件報復而涉嫌犯罪等情,確有諸多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189悍馬車糾正案文(公布版) - 複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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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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