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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8/03
公告日期: 100/11/04
字  號: 100內正0040
案  由: 沈委員美真、周委員陽山提︰各地方政府保護性社工人力長期不足,現有人力僅達合理員額數之5成左右,不足逾7百人,不僅嚴重危及保護個案之人身安全,亦無法落實基本人權之保障,行政院卻未能積極協調妥謀有效解決方案;復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屏東縣、臺東縣、花蓮縣及嘉義市政府兒童及少年保護社工人員案量負擔沈重,每人平均負荷超過100案,甚至有超過300案者,難以落實兒童保護工作;又臺東縣政府明知保護性社工人員之工作負擔沈重,卻未能積極正視並適時處理解決,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191糾正案文1001900104.doc 100000191糾正案文10019001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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