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9/02/18 |
公告日期: |
100/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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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內正0044 |
案 由: |
葛委員永光提:嘉義縣阿里山鄉公所辦理賀伯颱風受災戶遷住計畫長達15年迄未完成,不僅部分遷住戶未獲安置,亦使購置土地長期閒置;該公所未依法及遷住計畫內容,先辦理水土保持計畫取得核定文件後,再依設計監造、工程發包等程序辦理採購,其作業順序錯置,又無經費實施環境影響評估,致水土保持計畫未獲核定而終止3件採購契約,徒耗行政作業及公帑損失。另嘉義縣政府未依規定執行監督考核機制,任由遷住計畫停擺多時,亦未見對於該公所錯置採購程序善盡導正之責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000192阿里山樂野村遷住計畫案糾正案文(定稿).doc
100000192阿里山樂野村遷住計畫案糾正案文(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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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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