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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12/07
公告日期: 100/12/08
字  號: 100財正0059
案  由: 陳委員永祥、程委員仁宏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暨所屬林務局辦理及執行「阿里山森林遊樂區設施及景觀改善計畫」,未依行政院核定內容確實執行,計畫不但嚴重延宕,且經費高達55.92%因執行不力而中途終止,卻逕另提後續替代計畫,規模明顯縮水,是否能達成原計畫目標,不無疑問;該局未依規定落實本計畫之監督考核,僅以預算執行率列管,且逕將未執行預算移為他用,造成工程進度表面上未呈現落後之假象,因經費調度失序及遭商家與攤販等反對而停辦相關工程,復因計畫控管工作不實且流於形式,執行單位林務局行政效能不彰,怠忽職責,無故延宕國家重要建設,農委會亦未善盡監督之責,核有嚴重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0000221阿里山遊樂區設施及景觀改善計畫案糾正案文(定稿).doc 100000221阿里山遊樂區設施及景觀改善計畫案糾正案文(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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