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12/15 |
公告日期: |
10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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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教正0028 |
案 由: |
周委員陽山、陳委員永祥、李委員炳南提: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某不符資格廠商量身訂作,放寬資格限制,致其取得南部科學工業園區減振技術服務案,復佯以專利權,簽報行政院同意採用限制性招標與該廠商(下同)獨家議價,辦理下階段減振工程統包案,嚴重違反利益衝突,破壞採購秩序,違法瀆職,難辭其咎;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為配合上意,違背職責,擅與不符資格之該廠商簽訂減振工程統包案,執行減振工程細部設計及施工,履約期間,怠忽職責,任容廠商將全部工程對外分包,行違法轉包之實,多項採購單價偏高、未訂定實質違約罰款規定、減振連接器設計錯誤與變更,及品管查驗不實致彈性減振材嚴重偷工減料等缺失,衍生履約爭議,且完工後減振效益不彰,虛耗鉅額公帑,有損國家權益及政府形象至鉅,爰依法提案糾正。(100教正28)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0-28-南科減振案糾正案文(定稿).doc
100-28-南科減振案糾正案文(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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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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