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0/12/20 |
公告日期: |
10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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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0財正0063 |
案 由: |
尹委員祚芊、陳副院長進利、李委員炳南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度實施國道客運、醫療院所、托兒所及幼稚園、工讀生、電子製造業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9年度實施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檢查違規情事均偏高;復該會針對部分事業單位逕採「責任制」不予給付勞工延時工資、雇主要求員工延時工作或假日出勤等違規情事,均未能提出具體因應措施,甚且造成過勞猝死個案頻傳,引發社會關注,且對於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特定性質行業種類之工作者,其工時保障欠缺審核與檢查機制,影響勞動權益,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1000010勞動人權糾正案-上網版.doc
101000010勞動人權糾正案-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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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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