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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0/12/20
公告日期: 101/02/08
字  號: 100財正0063
案  由: 尹委員祚芊、陳副院長進利、李委員炳南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9年度實施國道客運、醫療院所、托兒所及幼稚園、工讀生、電子製造業之勞動條件專案檢查及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99年度實施事業單位勞動條件檢查違規情事均偏高;復該會針對部分事業單位逕採「責任制」不予給付勞工延時工資、雇主要求員工延時工作或假日出勤等違規情事,均未能提出具體因應措施,甚且造成過勞猝死個案頻傳,引發社會關注,且對於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特定性質行業種類之工作者,其工時保障欠缺審核與檢查機制,影響勞動權益,核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010勞動人權糾正案-上網版.doc 101000010勞動人權糾正案-上網版.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