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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3/13
公告日期: 105/12/12
字  號: 101交正0004
案  由: 陳委員永祥、洪委員德旋提: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拓建工程處負責大華系統交流道工程第156標施工期間,藉人民陳情書之名,移花接木並套以新工法試辦為由,於工程無正當及必要理由情況下,率爾擅將該標案內兩路段邊坡擋土牆由原設計「懸臂式工法」變更為「靜壓植樁工法」,徒耗巨額公帑達3,488萬8,212元;另國道高速公路局未恪遵「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與所屬機構權責劃分」規定,切實要求拓建處將契約變更新增工程項目等資料列表說明並核轉交通部備查;又拓建工程處於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第M12標履約期間,無視承包商財務窘困屢遭法院強制執行扣押工程款,且進度落後持續擴大,未恪遵契約規定暫停給付估驗款,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029101交正4+大華交流道糾正案文.doc 101000029101交正4+大華交流道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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