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1/07/10 |
公告日期: |
101/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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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1交正0010 |
案 由: |
余委員騰芳提: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近10年來辦理「碎石道碴(西線鐵路運輸)採購」案,怠查預算分析計算公式之錯誤,於營造工程物價指數上漲即依其調高預算金額,惟物價指數大幅下降則予漠視,仍依最高單價編列預算,導致無形浪費公帑達2,858萬餘元;復該局僅有二水、林內2處免予勘查之西線碎石道碴交貨地點,惟於招標公告載明基隆至枋寮所有車站皆可交貨,投標廠商申報其他地點皆不予同意,導致資格不符,遭陳訴人檢舉涉有綁標之嫌;該局並將二水專用側線與林內石碴支線之土地出租,並於招標公告載明「屬私人所有請自行接洽」,租期長達6年及4年,惟採購案最長履約期限僅2年,遭陳訴人檢舉涉有使特定廠商繼續得標之意圖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1000105101交正10台鐵道碴糾正案文.doc
101000105101交正10台鐵道碴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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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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