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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09/18
公告日期: 101/09/18
字  號: 101財正0034
案  由: 劉委員玉山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農業發展條例之中央主管機關,卻迄未建立農業用地總量管制機制,亦迄未確立必須確實維持農用之農業用地數量及分布區位,復未掌握農業用地遭違規使用之情形,任令地方政府消極併同聯合取締小組被動查處農地違規使用案件,有悖農業發展條例明定應加強稽查及取締之意旨,顯有怠失;又,內政部為區域計畫法有關非都市土地違法使用處罰之中央主管機關,卻未能有效督導地方政府貫澈執行農業用地違規使用之裁罰,且欠缺有效之追蹤及列管,致農地管理績效不彰,實難辭其咎,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37農地違規使用-糾正案文-對外(審查修正版).doc 101000137農地違規使用-糾正案文-對外(審查修正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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