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0/03 公告日期: 101/10/03 字 號: 101財正0042 案 由: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屢未確遵現行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增(修)訂機制,提供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估審議所需之藥品技術性資料,又以業管機關前開作業時程遲緩,不符社會期待為由,要求訂定臨時管理基準等消極配套措施,罔顧國人健康權益,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451012200087糾正案文_動物用藥管理-上網公布.doc 1010001451012200087糾正案文_動物用藥管理-上網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