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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1/23
公告日期: 105/12/09
字  號: 101教正0020
案  由: 高委員鳳仙提︰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下稱中辦)、臺南一中及臺中一中對於97年間某起借讀申請案件,均明知於法不合及應由學校審辦,中辦竟越俎代庖違法出具協助借讀之函文,臺南一中及臺中一中則分別據以開立證明及同意借讀,致使從未在開學後就讀臺南一中之學生,得以「適應不良」為由借讀臺中一中;又該生借讀一學期後,並未舉證提出合法轉學事由,臺中一中於有2名缺額情形下,未公告招收轉學,未經考試,單單准許該生轉學,顯為該生量身訂作,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1教正20)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教正0020-1-1010001701012400080.doc 101教正0020-1-10100017010124000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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