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2/05
公告日期: 101/12/06
字  號: 101財正0049
案  由: 沈委員美真、李委員復甸、劉委員玉山提︰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明知老農津貼請領資格條件過於寬鬆等問題,卻迄未積極研謀改善,導致非從事農業者竟能享有老農津貼;該會復未妥思如何避免津貼發放浮濫及防杜「假農民」之情事發生,致不論老農經濟生活之貧富狀況、持有農地者有無從事農業及長期從事農業工作之事實,均可領取7千元老農津貼;又該會及內政部對於「假農民」投保農保之防杜,仍乏有效之改善作為,造成非實際從事農業者或已不符合農保資格者仍可加保,進而領取老農津貼,此完全悖離老農津貼之立法意旨;且在我國當前財政困難及老農津貼已排擠其他農業發展預算等情之下,行政院猶未積極督促所屬重行檢討老農津貼之定位並作適當改善,致老農津貼暫行條例施行迄今已逾17年,政府仍以發放津貼方式照顧老年農民生活,不但增加國家財政負擔,亦不足以保障農民老年經濟安全,均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案件狀態: 尚未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72老農津貼糾正案文.doc 101000172老農津貼糾正案文.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