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1/12/06 |
公告日期: |
101/12/07
|
字 號: |
101內正0032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花蓮縣警察局員警警紀隳墮,與轄區賭博電玩業者不當往來頻密,且涉有洩密、包庇賭博、違背職務收賄等犯行,又各級長官對屬員考核失實,督察系統功能不彰、查緝賭博電玩成效欠佳,縱容賭博電玩業者以人頭頂替,戕害警察形象與執法威信至鉅;另花蓮縣政府自95年至100年間,多次接獲警方函請依法列管、處分轄區內便利商店擺放賭博電玩案件,惟該府受理後竟數度發生適用法律錯誤、怠於處分等情形,亦未對該違法營業場所進行複查,洵有嚴重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1000175糾正案文上網.docx
101000175糾正案文上網.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