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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1/12/13
公告日期: 101/12/28
字  號: 101教正0022
案  由: 尹委員祚芊、陳副院長進利、李委員炳南提︰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建教合作教育之源頭管理不善、訪視功能長期不彰、迄今輔導機制仍未落實,復未善盡維護學生權益之立場,導致保護建教生權益之機制漏洞百出,又未恪盡職責監督所屬學校依法辦理建教合作業務,懲處效果不佳,肇致建教生淪為企業之替代人力,有損政府威信,相關作為均核有嚴重怠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1教正22)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10001891012400094修定版.doc 1010001891012400094修定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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