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1/15 |
公告日期: |
1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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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財正0004 |
案 由: |
馬委員秀如提:前臺南縣善化鎮、歸仁鄉公所、嘉義縣太保市及布袋鎮公所申貸「加速取得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聯貸案,明知無法如期履約還款,甚至於申貸後第一次還本付息即告違約,詎皆未事先提出展延計畫,以避免鉅額違約金及遲延息之發生;又臺灣土地銀行及臺灣銀行,逕以聯貸會議免除違約公所遲延息及違約金,致聯貸銀行因公所違約應收之遲延息及違約金總計7.9358億元,免除7.8276億元未收,占98.64%,盈餘短收,並連帶減少上繳中央政府之數,不但怠於保障自身債權,且犧牲國庫及其他參貸銀行之權益等情,均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021糾正案文-對內外.doc
102000021糾正案文-對內外.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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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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