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3/06 |
公告日期: |
102/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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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財正0010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黃委員武次提:公股事業轉投資具經營主導權事業於100年及101年嚴重虧損,尤以財政部、經濟部及交通部主管之事業,近2年虧損逾130億元,行政院未能有效督促各主管機關責成派任之事業負責人,注意加強改善營運,或檢討投資效益,且對於事業連年發生虧損而無力解決之負責人未建立明確之課責機制,以確保國家權益,顯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039糾正案文 .doc
102000039糾正案文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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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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