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4/09 |
公告日期: |
102/04/10
|
字 號: |
102交正0007 |
案 由: |
陳委員永祥、余委員騰芳提: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於「金門大橋建設計畫第CJ02標金門大橋工程」之招標說明會上僅以口頭說明即率爾認可以「高雄港洲際貨櫃中心第一期計畫第一期營運碼頭(含新增三單元)新建工程」之「棧橋式碼頭」做為「金門跨海大穚」之工程實績,顯不符招標文件規定;該局復未能本於工程主辦機關之專業與經驗,確實審核相關文件,致生招標作業重大疏失;另金門跨海大橋工程前經3次流標,後經變更設計重新招標2次才決標,復因得標廠商實績不合而遭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撤銷決標並終止工程契約,將導致工期嚴重延宕,且面臨履約爭議處理,甚至損及政府權益及公信力。以上均核有重大違失。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058金門大橋糾正案文.doc
102000058金門大橋糾正案文.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