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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6/08/03
公告日期: 102/04/11
字  號: 102內正0015
案  由: 葉委員耀鵬提,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改善原住民部落供水計畫,未遵照行政院核復意見與指示事項,積極研謀提昇原住民用戶接管率之宣導計畫及鼓勵措施,復未審慎評估用戶付費接管意願,即率予同意補助自來水延管工程,致部分工程完工後無居民申請接水,或接水後未使用、停用、低度使用等未發揮預期投資效益,浪費公帑達1億2,449萬餘元;且該會於用地尚未取得前,即同意補助管線、機電設備等工程先行施作,肇致已完成之工程或已交貨之設備閒置;復未督促地方政府落實維護管理及修復災損設備,導致簡易自來水系統停止運作或損壞無法使用,總計金額達7,610萬餘元;該會另耗資6,600萬元辦理防災地理資訊系統採購案,任由系統停止運作,套裝軟體與硬體設備閒置,且未研謀具體處理方案,致未達預期效益等均核有失當,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061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案糾正案文上網.doc 102000061原住民地區自來水案糾正案文上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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