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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4/10
公告日期: 104/10/15
字  號: 102內正0012
案  由: 程委員仁宏、劉委員玉山提,營建署未確實督導地方政府落實「結構計算書」及「施工勘驗」等抽查,又未強力宣導民眾勿擅自變更梁柱等構造及對老舊建築物實施耐震補強;另工程會未善盡督促地方政府落實技師「簽章」之抽查及辦理「業務查核」並督促按時申報「結構簽證紀錄」;此外,建研所推廣「耐震標章」績效不彰;上開機關無視我國處於地震帶之事實,未善盡職責,顯有怠失,爰依監察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064糾正案文1021900030(結構案)(外網).doc 102000064糾正案文1021900030(結構案)(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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