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5/15 公告日期: 105/12/06 字 號: 102司正0007 案 由: 黃委員武次提: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辦理葉姓婦女受詐欺案,未慎重考量是否將卷證發回警察機關補足,復罔顧被害人陳述及被告無具體逃匿事證,率將案件由他案改分偵案,並發布通緝,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桃園地檢糾正案(上網)(修正)102司正0007.doc 桃園地檢糾正案(上網)(修正)102司正0007.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