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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5/21
公告日期: 102/05/21
字  號: 102財正0030
案  由: 洪委員德旋提︰經濟部水利署疏未督促所屬完備「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施行細則」第39條明定之「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作業」,致南投名間水力電廠尾水操作及水權分配等問題,遲至營運後近3年始相繼獲得解決,肇生主辦機關、特許公司及農田水利單位為此迭生爭議,影響營運時程及發電效益至鉅,經核確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0971022200056名間電廠糾正案文.doc 1020000971022200056名間電廠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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