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5/16 |
公告日期: |
10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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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教正0010 |
案 由: |
高委員鳳仙提︰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外聘胡姓教練,涉嫌多次對17名國中、國小男學生為加重強制猥褻、加重強制性交等行為,經法院判處罪刑在案。本案凸顯以宗教名義及外聘教練之機會性侵害男童,該校對於受害3名男童,未依法於24小時內通報;未依法設置校園安全。臺北市政府對於該校未依法通報,怠未依法科處罰鍰及懲處,核有違失。教育部長期未正視國小、國中之非正式教師兼任行政職務之人數及比率,按倍數急增之嚴重性,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102教正10)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教正0010-公布版-個.doc
102教正0010-公布版-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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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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