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6/18 公告日期: 102/06/19 字 號: 102財正0035 案 由: 李委員復甸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八十九年十二月十三日公布之金融機構合併法第十五條新法後,迄今對於保險業出售不良債權之相關售後規範,未建立合理妥當及有效之控管機制,影響民眾權益,未盡主管機關職責,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121台鳳不良債權案糾正案文(公布).doc 102000121台鳳不良債權案糾正案文(公布).pdf 調查報告: 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