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6/18 |
公告日期: |
102/06/19
|
字 號: |
102財正0036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楊委員美鈴提:財政部未基於主管機關職責,善盡查核公益彩券發行所涉相關業務之責,且迄101年2月始訂定「公益彩券發行業務查核方案」,作為查核業務之標準,惟未要求發行機構及受委託發行機構自訂之內部作業相關規範,報送該部作為查核憑據;亦未督促公益彩券發行機構及受委託發行機構,將「作廢彩券回收管理作業辦法」及「高額作廢彩券緊急通報程序」列入與經銷商間之書面約定事項內;復未督促前揭機構檢討「高額作廢彩券緊急通報處理程序」內容,致相關規範疏漏叢生、根絕冒用彩券經銷商證進行批購及銷售暨電腦型彩券經銷商未親自經營等流弊,涉有悖藉發行公益彩券以增進弱勢族群就業之立法目的等,核均有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122糾正案文-財政部(公布版).docx
102000122糾正案文-財政部(公布版).pdf
|
調查報告: |
連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