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7/16 |
公告日期: |
102/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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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財正0043 |
案 由: |
程委員仁宏、劉委員玉山提︰經濟部於101年度以石油基金辦理「補助民眾購(換)置節能家電」措施,未確實編列預算,妥善規劃基金整體財務資源,以提昇資源使用效率,逕以併石油基金決算方式辦理,甚以能源研究發展基金列支相關廣宣經費,顯未妥善規劃基金之用途,致影響後續業務執行,誠屬失當。另辦理第1波補助,未妥善訂定補助規範,補助經費欠缺嚴密控制,復未即時檢討修正第2波補助規範,肇致前後波補助款累計嚴重超支高達新臺幣7.8億餘元,致影響基金後續業務之執行,又未對申請補助案件進行抽核、勾稽等監督作業,以上各節,核均有怠忽之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140石油基金案糾正案文-公告版.doc
102000140石油基金案糾正案文-公告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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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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