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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8/14
公告日期: 102/08/15
字  號: 102司正0009
案  由: 李委員復甸、余委員騰芳提︰法務部未盡督導之責,任令矯正機關於執行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案件,於假釋付保護管束期滿後,無法律依據竟得註銷假釋;假釋要件變更前後,新舊法之罪數罪併罰未依最有利於受刑人之法律;假釋後之執行保護管束期間於假釋期滿後不視為在監執行,致生違反兩公約之侵害人權疑慮,損及受刑人權益,爰提案糾正乙案,提請 討論案。(法股)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158糾正案文1020800206(內網_外網公告).doc 102000158糾正案文1020800206(內網_外網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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