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8/19 |
公告日期: |
105/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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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國正0015 |
案 由: |
尹祚芊委員提「國防部對眷村重建基金營運及管制失衡,造成政府財政債務嚴重負擔;復對於本案眷舍住用限制規定及撤銷眷籍審查部分條文缺乏法源依據及法律明確授權,且有違比例原則,顯有違失;且對眷服業務未建立正式承辦及協辦人員制度,逕委由約聘人員擔任承辦人;復任由退役人員幕後指導正式承辦人員如何簽辦公文,除依法無據,且責任無法明確劃分;又對本案涉及越級指揮,核有明顯疏失;另國防部及所屬對系爭眷舍強制拆除,未通知陳訴人到場點交其個人家具用品,有違程序正義及正當法律程序;且迄未補償其自費增建眷舍之損失,致生本案陳訴疑義,洵有不當,均核有違失」之糾正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國正0015(個資隱匿).doc
102國正0015(個資隱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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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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