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08/20 |
公告日期: |
1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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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財正0053 |
案 由: |
林委員鉅鋃、尹委員祚芊、劉委員玉山提︰前行政院衛生署新營醫院北門分院於民國101年10月23日凌晨發生大火,釀成國內醫療養護機構史上最嚴重致生13人死亡、59人輕重傷之火災慘劇,前行政院衛生署、該署新營醫院、臺南市政府消防局、衛生局,分別負有北門分院及其附設護理之家災害預防、演練、人力配置及住民安全維護等事項之指揮監督、管理、查核及檢查之責,竟未善盡職責,致錯失及時遏阻縱火與其火勢蔓延及爭取搶救時效之先機,經核上開各機關均顯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165北門分院大火糾正案-上網版.doc
102000165北門分院大火糾正案-上網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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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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