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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09/05
公告日期: 102/09/06
字  號: 102內正0040
案  由: 林委員鉅鋃提,新竹市政府辦理港南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未確實查明重劃區限建管制情形,仍將限建土地納入重劃範圍,且未提出具體、妥善之因應對策,肇致重劃後地主權益嚴重受損,顯未善盡職責,核有違失;又國防部於83年與內政部會銜發布「海岸、山地及重要軍事設施管制區與禁建、限建範圍劃定、公告及管制作業規定」後,未配合修正相關管制區禁限建範圍圖,以致新作業規定與舊管制圖籍分別割裂適用,造成設管單位及地方政府無所依循,亦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170糾正案港南重劃案(外網).doc 102000170糾正案港南重劃案(外網).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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