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類 別: |
糾正案文 |
| 審議日期: |
102/09/17 |
| 公告日期: |
10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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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字 號: |
102國正0024 |
案 由: |
洪委員昭男、林委員鉅鋃提「國防部所訂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將應適用原規定之眷村住宅及參與都市更新並經權利變換後、聯合開發或合建經分回之住宅及基地,納入零星餘戶範圍,又該部將核定保留輔導購宅權益之已退伍軍(士)官納入承購主體,牴觸或逾越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另該辦法並未排除已獲補助購宅貸款者之承購資格及精華地區之零星餘戶,不符公平正義原則及不利改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困境,均有違失」之糾正案 |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 本案文件: |
102000177眷改餘戶糾正案文(網站公布版).doc
102000177眷改餘戶糾正案文(網站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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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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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稿/簡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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