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糾正案文

類  別: 糾正案文
審議日期: 102/10/02
公告日期: 102/10/03
字  號: 102財正0056
案  由: 程委員仁宏、黃委員武次、楊委員美鈴提︰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對於食品安全之外控稽核機制不足,將把關責任寄託於廠商之自主管理,卻未執行其後續相關督導查核作為;且對食品大廠之相關危害品保系統及良好衛生規範之要求不足,肇致例行稽查作為流於形式與主動抽驗頻率偏低,予業者於出事後無辜喊冤之口實,經核均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乙案。
機關改善情形: 附件1
案件狀態: 已結案
本案文件: 102000182食品安全糾正案文.doc 102000182食品安全糾正案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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