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10/17 |
公告日期: |
10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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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國正0025 |
案 由: |
葛委員永光、趙委員榮耀提「國防部辦理屏東縣東港共和新村原眷戶同意改建認證,原公告訂於92年12月29日至93年3月28日之三個月內,進行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所定之認證程序,在無任何法律依據之下,擅自延長法院認證截止日至93年4月19日,且擅自公告改變原眷戶總數之計算基準,誤導原眷戶總數為152戶已有122戶同意改建已達法定改建人數等情,實難辭違失之咎,爰依法提案糾正」之糾正案,提請 討論案。(糾正案文印附)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190東港共和新村案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2000190東港共和新村案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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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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