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糾正案文 |
審議日期: |
102/11/07 |
公告日期: |
1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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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號: |
102內正0053 |
案 由: |
洪委員德旋提,雲林縣政府怠於督導受委託單位對轄內虎尾鎮曾姓一家4口提供適當之協助,任由受委託單位於案家經濟困境未獲解決之下,仍輕率結案,導致最後案家不堪負荷沈重之經濟壓力而於民國102年1月26日走向集體自殺絕路之悲劇事件,核有疏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
機關改善情形: |
附件1 |
案件狀態: |
已結案 |
本案文件: |
102000201糾正案文(公布版).doc
102000201糾正案文(公布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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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報告: |
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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